[問題] 二親等不動產過戶節稅最大化:土地買賣、房屋贈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鍵盤地政士)時間12年前 (2014/01/11 19:35), 10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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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親等不動產過戶節稅最大化:土地買賣、房屋贈與 一、土地買賣:節省贈與稅。(假設買方有現金,足以繳納超出贈與稅 免稅額的金額,買賣私契金額大於或等於土地公告現值。) 二、房屋贈與:節省個人所得稅裡的財產交易所得。(要注意與未支付 買賣價金的土地計算是不是超出贈與稅免稅額的金額?) 不過透天厝這樣子處理應該沒問題,但農舍及公寓因為有土地及建物同 時移轉的法令限制,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15.68

01/12 09:07, , 1F
別忘特銷稅
01/12 09:07, 1F
當然是沒特銷稅的個案…… ※ 編輯: taoist9999 來自: 36.230.50.143 (01/12 14:18)

01/12 18:24, , 2F
處分不可分是避免房、地分屬不同人,用不同原因移轉給同一人
01/12 18:24, 2F

01/12 18:26, , 3F
,我認為是可以。 農地可也用贈與,農發38II
01/12 18:26, 3F
2015.4.28補充: 去年我作過公寓的案件,土地二親等買賣(實際買賣價格大於土地公告現 值有資金流程)、房屋用贈與的,買賣及贈與立契日是同一天,是可以過戶的 。 ※ 編輯: taoist9999 (111.249.251.201), 04/28/2015 20:32:51   2015.12.16補充:   因應承受人將來再賣出所要課徵的房地合一稅,現在節稅模式反而是要考 慮怎麼墊高私契金額。 ※ 編輯: taoist9999 (111.249.247.148), 12/16/2015 23:14:48
文章代碼(AID): #1IqIoIww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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