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二親等不動產過戶節稅最大化:土地買賣、房屋贈與
二親等不動產過戶節稅最大化:土地買賣、房屋贈與
一、土地買賣:節省贈與稅。(假設買方有現金,足以繳納超出贈與稅
免稅額的金額,買賣私契金額大於或等於土地公告現值。)
二、房屋贈與:節省個人所得稅裡的財產交易所得。(要注意與未支付
買賣價金的土地計算是不是超出贈與稅免稅額的金額?)
不過透天厝這樣子處理應該沒問題,但農舍及公寓因為有土地及建物同
時移轉的法令限制,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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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2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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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沒特銷稅的個案……
※ 編輯: taoist9999 來自: 36.230.50.143 (01/12 14:1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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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8補充:
去年我作過公寓的案件,土地二親等買賣(實際買賣價格大於土地公告現
值有資金流程)、房屋用贈與的,買賣及贈與立契日是同一天,是可以過戶的
。
※ 編輯: taoist9999 (111.249.251.201), 04/28/2015 20:32:51
2015.12.16補充:
因應承受人將來再賣出所要課徵的房地合一稅,現在節稅模式反而是要考
慮怎麼墊高私契金額。
※ 編輯: taoist9999 (111.249.247.148), 12/16/2015 23: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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