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房屋出租,房東可列項目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學友哥 我愛你)時間12年前 (2014/04/06 16:43), 1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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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描述:自己有買自用屋(有房貸)。另有房子出租(有房貸),要申報租賃所得 想請問:1.可以申報兩筆貸款利息抵所得嗎?(1抵自用1抵出租) 2.我買給租客使用的冷氣、冰箱之類的成本可以列舉扣除嗎? 若可以,是每年折舊攤提、還是一次性扣除? 3.房屋折舊該怎麼計算?RC一年折舊2%,那是怎麼計算啊(老屋30年)? 綜合性請問:自然人因房屋出租而有租賃所得,那這部分所得部分是否 等同(或類似)開公司的營業所得方式處理,淨所得併入綜所稅 合併申報 感謝 -- ※ 編輯: goodcc (111.254.200.231), 04/06/2014 17:19:21
文章代碼(AID): #1JGHEVyL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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