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合建分屋後售屋如何計算稅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人生海海,學游泳就對了)時間12年前 (2014/04/14 12:1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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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持有土地為一戶50坪,當初取得不動產價為3500萬。 與附近住戶找建商合建,由建商出資,合建後分到7戶, 土地持有坪數為21坪,今天如果如果只出售其中一戶, 售價1500萬,其於六戶家人自住及出租。 想請問, 出售的一戶不動產後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要如何計算? 是依照當初取得不動產的成本比率下去計算成本嗎?(3500/7=500萬) 還是合建後當初取得不動產的成本就都不能計算在內? 想要請教版上的前輩。 如果有PO錯版,再請告知。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03.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397449163.A.16D.html

04/14 20:15, , 1F
去辦營業登記,課營業稅...........
04/14 20:15, 1F

04/14 21:46, , 2F
以公司的名義來出售房子嗎?
04/14 21:46, 2F
文章代碼(AID): #1JIs7B5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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