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高手 有關機車燃料費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F117a)時間12年前 (2014/04/18 16:53), 1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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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簽收了一封掛號信 是老媽50CC機車(車齡約13年了)的燃料費催繳通知(還註明是行 政文書) 而且是用雙掛號寄的 內容是100年3月5日-102年3月4日燃料費$600 及 102年3月5日燃料費$245 共$845 繳費期 限到今年的5月31日 還註明 公路法第七十五條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 限期通知其繳納,屆期不繳納者,處新臺幣三百元 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上面又寫 依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逾期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罰鍰基準 (一)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二)逾期一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想請問大家 1.上面條文中的汽車也包含機車嗎? 2.最近有收到類似的催繳通知嗎? 3.因為以經很久沒有收到燃料費單 而且以前不都是用平信寄嗎 怎麼現在改用雙掛號? 4.對於燃料費的罰鍰我有上網查資料 有人說因為燃料費算是規費不是稅 所以不會有罰 鍰和滯納金的問題 這是正確的嗎? 還是不必繳滯納金但罰鍰還是有的呢? 5.再請問一下 像是燃料費催繳通知的行政文書 用雙掛號寄但一直不簽收 監理處會做怎樣 的處置啊? 以上問題請問大家 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2.48.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397811191.A.1E9.html ※ 編輯: da194482 (124.12.58.151), 04/19/2014 12:56:16
文章代碼(AID): #1JKEVt7f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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