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問題及夫妻合併申報
想請問版友,
老媽的所得達26萬 老爸有身心障礙但有開計程車,所得政府規定為 9271,
我弟的所得為38萬,
1.我弟可以報我爸扶養,然後我媽自己一個人報嗎(也就是夫妻不合報)
2.若1不行的話,那麼我弟可以報扶養我爸媽嗎??所得一併申報報在我弟,
一併使用扣除額,(這點是不是不行,我媽具備謀生能力,且所得已超過
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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