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一問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非妃)時間11年前 (2015/04/25 19:12),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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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 我和我老公去年八月結婚並登記完成 剛有估狗關於夫妻合併申報有三種辦法 可全部一起合併 或是以夫或妻其中一方為納稅義務人,另一半以配偶身份合併申報 但我要扶養我父母,我老公完全沒有扶養 若以我為主要納稅義務人,那免稅額部份有包括我父母嗎? 老公去年收入約70萬,我的則是約40萬,無其他收入 查過104年度的免稅額85000/人 (我父母尚未年滿70歲,滿70可扣除127500/人) 標準扣除額夫妻共180000(單身為90000/人) 薪資扣除額128000/人 試算如下 1. 夫妻所得完全合併申報 (700000+400000)-(85000*4)-180000-(128000*2) =324000*5% =16200 2. 夫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700000-85000-128000=487000 487000*5%=24350 (324000-487000)*5%=-8150 24350+(-8150)=16200 ※我們的所得淨額(324000)減掉老公的所得淨額(487000)是負的 那要直接歸零嗎?這邊不太了解該怎麼算? 3. 妻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400000-(85000*3)-128000=170000 170000*5%=850 (324000-170000)*5%=7700 ※我要扶養父母,所以這邊免稅額是要算我自己而已?還是要加上父母? 我是直接都算進去不知道是不是錯誤? 雖然我們是小資家庭,可是每分錢都要緇珠必較! 聽說新婚第一年可以分開報稅 但老公自己就要繳2萬多實在太傷 還望各位板友幫我看看我是否代錯公式或理解錯誤? 這邊先謝過大家了^_^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K00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29960372.A.A98.html

04/25 22:40, , 1F
現在是報103年度的,標準扣除額是79000(夫妻*2),薪
04/25 22:40, 1F

04/25 22:40, , 2F
資扣除額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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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3:12, , 3F
所以新的扣除額是明年生效嗎?那公式這樣代入對嗎?
04/25 23:12, 3F

04/26 09:51, , 4F
你的第二式和第三式算法其實不太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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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9:51, , 5F
現在已經可以下載報稅軟體,它會幫你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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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9:52, , 6F
也會告訴你用哪一式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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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去年第一年結婚可以分開申報,哪個有利就用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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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06, , 8F
請問沒有申請自然人憑證也能下載報稅軟體嗎?
04/26 11:06, 8F

04/26 11:07, , 9F
沒有自然人憑證也可以用戶號進行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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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08, , 10F
就算你很愛手填報稅,也可以下載報稅軟體試算
04/26 11:08, 10F

04/26 11:15, , 11F
好的,那我再上國稅局網站研究研究,謝謝^_^
04/26 11:15, 11F

04/26 12:48, , 12F
可申請金融憑證,查詢所得
04/26 12:48, 12F

04/26 22:07, , 13F
夫妻分開計稅不用扣標準扣除額嗎
04/26 22:07, 13F

04/26 22:20, , 14F
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視同單身)或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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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2:20, , 15F
單身當然也可以扣標準扣除額。
04/26 22:20, 15F
文章代碼(AID): #1LEtQqg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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