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同共有申請自用住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伊)時間11年前 (2015/04/30 07:37),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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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兄、弟、父共有兩筆房產 一筆台北,父和弟設籍 一筆桃園,我和先生小孩設籍 哥哥戶籍已遷出國外 去年是自住,今年收到稅單變非自住 想用稅單上的廣告回信直接寄回變更 請問納稅義務人是設籍該處的人簽章即可?還是要四個人都要簽? 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95.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0350625.A.E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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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問稅捐處,建議申請自己的就好了,除非他有委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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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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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房屋稅自住,沒設籍亦可,打電話問稅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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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答,因為我家沒辦分別繳(由公賬統一支付,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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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個人去繳一次比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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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GMiXw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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