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貸款利息申報列舉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別懷疑自己)時間11年前 (2015/06/01 20:17), 11年前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已經爬過版上文章 但還是沒找到答案 因此想直接發文詢問 還請各位版友協助回答小弟的疑惑 小弟目前有房貸 但非房屋所有權人 所有權人為父親 但因父親目前去年年中開始有工作 因此在今年申報所得稅時 無法列舉房貸利息為扣除額 因無法滿足下列條件 1.房貸借款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為同一申報稅戶 因此想在今年辦理共同持有(贈與<220萬方式 免贈與稅) 但因房子在贈與時有些疑問 想請問各位版友 房子所有權 有分為房屋&土地兩張權狀 若我希望讓104年度的所得稅(105度申報)可以列舉房貸利息扣除額 且父親與我是不同申報戶 在辦理共同持有情況有下列兩種方式 1. 需要同時擁有土地&房屋部分所有權 2. 只需擁有土地或房屋(二擇一)的部分所有權 然而如果是擁有部分所有權 利息部分也是按照持有比例扣除嗎? 抑或是可以全額抵扣呢? (假設利息在24萬內) 因為問題比較特別 還請知道的版友協助小弟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5.26.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3161047.A.005.html ※ 編輯: TwoSin (123.205.26.71), 06/01/2015 20:51:12

06/02 12:19, , 2F
重點在房屋所有權,土地不需要。
06/02 12:19, 2F

06/02 12:22, , 3F
若是共同持有,你非借款人也還是無法列舉申報,
06/02 12:22, 3F

06/02 12:22, , 4F
除非你申報扶養父親囉(父滿60歲,或父年收入<85k)
06/02 12:22, 4F

06/02 15:47, , 5F
謝謝a大,我確定是借款人沒錯。
06/02 15:47, 5F

06/02 15:48, , 6F
那再請問可列舉的利息為全額?還是按照持有比例呢?
06/02 15:48, 6F

06/02 16:27, , 7F
照持有比例,只能列舉持分部分
06/02 16:27, 7F

06/02 16:52, , 8F
謝謝熱心的a大。剛剛有打去北區國稅局問,他說可以全額?
06/02 16:52, 8F

06/02 17:06, , 9F
我查不到更明確的函釋,屆時看承辦人員如何認定囉~
06/02 17:06, 9F
文章代碼(AID): #1LR4rN05 (tax)
文章代碼(AID): #1LR4rN05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