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出租給公司行號扣繳稅額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樂樂慈)時間10年前 (2015/09/30 03:5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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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u06j03m6 (一個人的煙火)》之銘言: : 家父在去年九月出租房屋給承租人 : 租金43000,租約有公證 : 承租人今年二月在此租屋地址上設立公司 : 最近承租人打電話跟我們說需要扣繳12%的稅金希望我們承擔 <===以上的13%需確認是10%的租賃扣繳稅+2%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家父因為只有此筆租金所得收入與要扶養家母 : 算一下應該是可退稅的就答應了他, : 目前遇到問題是 : 1、家父希望由自己繳納這筆金額(約5160元), : 所以這是自行網路填寫繳費單? : 是在稅務局選擇[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 這個做填寫嗎?再印出去便利商店繳納 : 有試填了一下, : 裡面的扣繳義務人是該填寫家父還是對方負責人(承租人)? <==寫負責人 : 還有扣繳率是要填10%或是要填寫12%(含補充保費)? <==寫10% 補充保費有二代健保專區 : 2、或是請承租人直接自行繳費, : 租金申報時再請他們填寫43000+12%的稅額, : 這樣會對他們有損失嗎? <==不會有損失,建議由他們製單然後整年度由他們彙總申報,你們再根據扣繳憑單完成 申報即可 : 他們的支出會增加嗎? : 家父也不希望對方吃虧 : 另外因為對方二月就申請公司但並沒報稅, : 若自行幫他繳納怕有滯納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這個請他去問他公司的會計師,會計師曉得應該如何處理 : 3、去年綜所稅家父也沒申報, : 現在申報來的及嗎? <==若去年有退稅仍舊可以申報,但只限於可以用標準扣除額,不能用列舉扣除。 : 文長有點複雜, : 希望有版友能幫我解答,感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49.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43556301.A.379.html

09/30 03:52, , 1F
手機排板是10%各類所得+2%二代健保費才對喔!
09/30 03:52, 1F

09/30 13:17, , 2F
講的很正確
09/30 13:17, 2F

10/01 09:53, , 3F
感謝回覆
10/01 09:53, 3F
文章代碼(AID): #1M2klDD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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