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資型保單配息需要申報海外所得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KU)時間9年前 (2017/04/25 08:2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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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長輩,最近收到投資型保單寄來一份去年領息的資料,領息累積合計大約136萬, 投資標的是安聯收益成長基金(查詢過該基金註冊地在盧森堡,投資區域是美國) (1)五月份申報所得稅時,這個部分是不是算在海外所得中? (2)是不是要申報但因為總所得未超過670萬所以不會課到稅金? (3)申報以後會不會以後被國稅局盯上?(因為長輩覺得報出去以後可能會有麻煩,但 我個人覺得是合法的範圍,不太確定...) (4)投資型保單上,因為匯率、淨值導致本金虧損,報稅時也可以認列財產損失嗎? 煩請板上高手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99.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93079650.A.C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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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區域為美國,孳息屬美國來源所得,是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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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超過100萬元即須計入最低稅負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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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一定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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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僅為帳面上虧損,尚未實現不得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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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_fPYn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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