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分開報稅,先生可以撫養岳父岳母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xin)時間9年前 (2017/05/25 11:52), 9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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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跟先生戶籍沒有在一起(我在高雄,先生在雲林), 去年登記結婚,今年想要分開報稅(分開繳比較划算), 請問那這樣先生可以報撫養我的父母,然後我不要報撫養嗎? 我打電話去高雄的國稅局問,高雄的回答我不行(而且轉了兩個承辦都說不行) 我打電話去雲林的國稅局,問過兩個不同承辦都說可以 請問這有法令依據嗎?? 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兩個縣市說法不同的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16.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95684339.A.B08.html

05/25 12:00, , 1F
可以,但要附上證明,因為是第一年結婚
05/25 12:00, 1F

05/25 12:02, , 2F
請問是附上什麼的證明?身分證影本嗎?
05/25 12:02, 2F

05/25 12:02, , 3F
對,因為是第一年又採分開申報
05/25 12:02, 3F
感謝c大 我要自問自答一下,真的可以 有打去台北的國稅局問說可以 依據財政部81年3月17日台財稅第810761113號 ※ 編輯: xin9454 (117.56.216.97), 05/25/2017 13:30:25

05/28 11:25, , 4F
推函釋,感謝
05/28 11:25, 4F
文章代碼(AID): #1P9bJpi8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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