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海外所得---稅務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9/19 21: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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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用複委託投資ETF,長期持入,甚至預計超過10幾年以上都不賣出。 1. 假設30年間持續每年100萬買入,從沒賣出,30年共投入3000萬,30年後全賣出時,價值 也僅剛好是3000萬...這樣海外所得的計算,理論上應該是課不到稅,但需提出每年100萬 買入的證據? 這實務上該如何辦到 Orz 2. 假設30年間間斷性買入,從沒賣出,實際情形應是,30年共投入多少不容易考證,30年後 全賣出時,價值剛好是3000萬,這樣海外所得如何計算? 3. 同上,但中間因為再平衡等,曾賣出,美元資金停泊後又買入,如果海外所得計算的關鍵 在投入的成本,這情形的投入成本又該如何認定呢 舉個簡化例子當問題,跟各位請教. 如下:(避免複雜,以下幣值全為台幣) 106-3/1: 投入台幣100萬購買某海外ETF。此時ETF淨值為 C 106-12/1: 帳面價值升到120萬 (此時ETF淨值為 1.2C),賣出價值20萬的ETF (因此,ETF仍有100萬帳面價值 + 20萬現金停在證券戶頭)。 107-2/1: 這中間2個月,ETF淨值有漲有跌,這時決定再投入(剛好此時ETF淨值仍為 1.2C) 將原有現金20萬,以及「另外匯入台幣20萬」,共40萬都購買該ETF。 (此時帳面價值140萬) 107-8/1: ETF淨值漲了10% (成為 1.32C;帳面價值變為140*1.1=154萬)。 決定賣出部分 (60萬帳面價值,賣出得現金),ETF帳面剩154-60=94萬 108-2/1: ETF淨值又漲10% (成為 1.452C;帳面價值變為94*1.1=103.4萬) 這時決定將原有現金60萬,加上「另外匯入40萬」,買入該ETF。 (此時帳面價值=60+40+103.4=203.4萬) 108-7/1: ETF淨值又漲7% (成為 1.55364C; 帳面價值= 217.638萬) 此時全部賣出得現金217.638萬 ---------------------------------------------------------------------------- 大概這樣的例子會比較接近多數人實際交易情況,但這例子已經是很簡化/省略其他可能 更複雜的條件了,像這樣該如何認列海外所得呢? Orz.... 如果以自己某種想像的計算方式是: (1) 投入成本=100 + 20(107-2/1匯入)+ 40(108-2/1匯入)=160萬 最終得217.638萬。兩數字差距就是所得 (2) 另一種: 投入成本= 100 + 20(2/1原有現金)+20(107-2/1匯入)+ 60(2/1原現金40)+ 40(108-2/1匯入)=240萬 最終得217.638萬。算來竟然是賠錢? 第2種算法當然不太合理,但就是第一種算法也是很怪,而且,報稅時哪怕是自己,甚至 國稅局如何有辦法認列清楚「另外投入的資金是20+40=60?」 尤其是考量到時間拉長、多個標的、不同幣別等等其他因素....完全無法想像到底實際 是如何運作認列 Orz 本文中所說的30年情形中,保存30年交易紀錄....這部分若要作,是保留什麼紙本紀錄嗎 ? (我還沒開始複委託交易,不太清楚有哪些紀錄單張之類的),就算是電子交易紀錄,通常 銀行端應該也無法查到這麼久遠的紀錄吧,就算可以,無法自己生出這些紀錄佐證吧) 若板上熱心板友能解開我的疑惑,感激萬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31.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05827793.A.11A.html

09/19 23:25, , 1F
銀行對帳單會列出你的獲利不是?
09/19 23:25, 1F
文章代碼(AID): #1PmHlH4Q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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