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父母後 父母合併申報例外

看板tax (稅板)作者 (catchU)時間8年前 (2018/05/14 02:16),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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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閱讀過置底的FAQ, 也有爬過文 但沒找到相關法規, 所以想發文詢問 我爸年齡小於60歲, 收入所得超過88,000 我媽年齡小於60歲, 收入所得不超過88,000 爬文後得知, 我可以申報扶養我媽, 此時父母就符合夫妻合併申報之例外, 可分開申報 原因: => 夫或妻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可由子女申報扶養,此夫妻可以 一方單獨申報,另一方列報為他戶受扶養親屬,或夫妻雙方列為不同申報戶 的受扶養親屬。 但問題是, 我查到的2018年例外規定如下, 裡面都沒提及此例外 因此想詢問一下, 今年的申報規定下, 還能因為我扶養我媽, 而讓父母分開申報嗎? 還是該例外已經被刪除了呢? https://tinyurl.com/y7olpb47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72.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26235397.A.3B0.html

05/14 07:09, 8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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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7:15, 8年前 , 2F
文章代碼(AID): #1Q-845Em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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