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稅面積計算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6年前 (2019/11/14 16:2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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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權狀登記面積125.22平方公尺(以下都是平方公尺),陽台22.46 但我申請了房屋稅籍證明,主建物面積148.8,陽台5 去電稅捐處 承辦人把使用執照調出來 給的答案是 他們是用使用執照來課房屋稅 拆開後主建物125.22 公設面積14.78 因此陽台超過須要課稅的算法 (125.22+14.78)/8=17.5,22.46-17.5=5(進位) 因而得出稅籍證明的面積 我的問題是 1.為什麼有權狀稅捐處卻不以權狀面積課稅呢? 2.既然用使照面積來課稅, 陽台超過須課稅的面積怎麼不用(148.8/8)=18.6,22.46-18.6=3.86 來課稅呢? 描述得有點亂,還請各位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13.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73719702.A.96B.html

11/14 17:04, 6年前 , 1F
你先搞懂稅捐處那一套計算面積的遊戲規則再說。
11/14 17:04, 1F

11/14 17:29, 6年前 , 2F
其實我也搞不太懂,我家也是這種狀況,使用執照面積,
11/14 17:29, 2F

11/14 17:29, 6年前 , 3F
建物測量面積,和課稅面積 都不一樣
11/14 17:29, 3F
文章代碼(AID): #1TpGwMbh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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