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買KY、DR股 別漏報股利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07/27 07: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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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買KY、DR股 別漏報股利 2022-07-27 01:37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QbpyQZ 企業買KY、DR股,別漏報股利。圖為示意圖。 Getty Images 台北國稅局昨(26)日提醒,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取得外國公司分配的股利,無 論是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應依《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持續成長,籌資需求日益增加,海外企業可能會選擇來台上市、櫃,因 為台灣法令允許海外企業將在台所籌集的資金投入原營運地擴展企業版圖。 不過營利事業在購買海外企業來台掛牌的股票時,要注意因發行人為外國公司,因此不符 合所得稅法第42條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的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的規定,應 依所《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外國公司來台掛牌,可分為海外企業來台第一次上市股票的KY股,和在台灣發行存託憑證 公司的DR股。其中DR股在海外已經上市、櫃,來台灣市場屬於「二次上市」,可能是為了 募集台灣市場的資金,因此DR股是投資人擁有公司股票的一種證明。而KY股在台灣上市、 櫃有超過百檔類型,像是先前將股票一拆為四的矽力-KY、譜瑞-KY等,以及租賃業務為主 的中租-KY、85度C母公司美食-KY等知名企業。台北國稅局官員提醒,無論是KY還是DR股 ,屬於外國公司來台上市、櫃的股票,營利事業在購買時,仍要依照規定申報營所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甲公司,2018年度投資外國A公司依外國法律發行 ,並在我國證券交易市場掛牌買賣股票,甲公司取得A公司所分配的現金股利新台幣50萬 元,但甲公司因誤認股利為國內股利所得而未申報,經核定補稅10萬元並裁處罰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903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8879371.A.F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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