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陽台超出規定面積 要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2/24 10: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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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超出規定面積 要課稅 2023-02-23 22:52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 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建築物的陽台、屋簷及出入口的 雨遮或花台等,只要超過一定面積,均認定為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須課徵房屋稅。 而一定面積該如何認定,稅捐稽徵處表示,建築物的陽台、屋簷及出入口雨遮或花台等, 依建築相關法規規定,建築物的面積且列入使用執照的範圍,建商在出售房屋時均已計入 建物面積計算總價。因此,陽台面積合計超過主建物加公共設施面積的八分之一,或陽台 、屋簷及出入口雨遮突出建築物2公尺部分的面積,均屬於課稅範圍。反之,如未超出規 定是不用課稅。 另外,民眾房屋的騎樓若供公共通行,也免計入房屋現值,因此該部分可以免徵房屋稅; 但騎樓全部或部分供營業使用,因其供設攤營業使用部分非供公共使用,不能免徵房屋稅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917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7204448.A.7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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