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式教召薪資給付 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2/24 10: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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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教召薪資給付 優稅 2023-02-23 22:56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0Ex1gA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給付員工接受後備軍人召集(教召)請假期間的薪資,依優待條例 規定,可就該薪資金額的150%,自申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另外,同一筆薪資 不能重複適用租稅優惠,例如已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適用研發全職人員薪資投資抵 減優惠者,就不能再重複適用教召薪資租稅優惠。 官員說明,因應兩岸及國際情勢改變,國防部去年實施新式教召,義務役教召受訓時間延 長至14天,並修法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提供租稅優惠,針對企業、機關給付 員工依接受召集請假期間的薪資,可就該薪資金額的15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 而且加成減除部分,也不用列為基本所得額計算,意味著企業及個人皆享有實質免稅。而 這項租稅優惠,已自去年起實施八年至2030年12月31日止。 https://reurl.cc/vkg7Dy 稅局舉例,A公司聘僱甲君月薪總額為6萬元,如甲君於2022年間接受後備軍人召集共14日 ,召集期間遇例假日四日,甲君請假日數為十日,A公司就甲君請假期間的給付薪資2萬元 ,除列報薪資費用外,還可以適用薪資加成減除金額1萬元(2萬元×50%),等於公司申 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可自所得額中扣除3萬元。 國稅局官員提醒,為避免同一薪資費用重複享有租稅優惠,如該薪資金額已適用其他法律 規定的租稅優惠,例如: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的薪資費用, 適用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優惠,就不得重複適用召集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另外,租 稅優惠可減除的金額,以減除當年度計算的課稅所得額至零為限,如計算課稅所得額為負 數者,就不得再適用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規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917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7204734.A.2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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