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仲介賣車佣金 列入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2/06 11:3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仲介賣車佣金 列入所得 2022-12-06 01:39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非經常性仲介車輛買賣,而向買賣雙方收取的酬勞,屬於《所得稅 法》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應以收入減除相關成本以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當作所得額,申 報取得年度的綜合所得稅。 國稅局舉例,甲先生在2020年間協助車友搜尋所需廠牌的汽車,並向二手車商議價成交後 ,向買賣雙方收取仲介佣金,仲介費由甲先生收取買方支付購車款中扣取後,再支付賣方 ,甲先生在該年度仲介自小客汽車五輛,從中取得仲介佣金80萬元,經國稅局查獲,甲先 生未將佣金併入2020年度綜所稅執行業務所得申報。 因甲先生無法提供相關成本費用的證明文件,因此要依財政部頒定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 準」計算必要費用,核認甲先生2020年度短漏報執行業務所得64萬元〔佣金總額80萬元× (1-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20%)],併入甲先生2020年度綜合所得稅,除了補徵所漏稅額 外,並依所漏稅額處兩倍以下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1669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41.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0297945.A.2F8.html
文章代碼(AID): #1ZZhbPBu (tax)
文章代碼(AID): #1ZZhbPBu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