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臉書廣告未開發票 惹爭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2/12/20 10: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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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廣告未開發票 惹爭議 2022-12-20 00:58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OEeb47 民眾以「個人」身分向臉書(Facebook)購買廣告,臉書卻未開立發票,恐有漏稅之嫌。 路透 民眾以「個人」身分向臉書(Facebook)購買廣告,臉書卻未開立發票,恐有漏稅之嫌,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9)日表示,台北國稅局會去了解;賦稅署說,主要癥結點在於臉書 對於買受人身分認定,會進一步釐清,尚難斷定臉書漏稅。 https://reurl.cc/KXv6Qy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日指出,他接獲不少民眾檢舉,個人向FB購買廣告,並未收到發票, 他質疑財政部對國內業者「一條龍」,對國外業者「一條蟲」,被臉書吃定,他估算,臉 書五年下來,營業稅、營所稅合計,恐已漏繳上億元。 不過蘇建榮澄清,沒有所謂被臉書吃定,初步了解,臉書誤以為個人買廣告就是屬於營利 事業,已由台北國稅局進行了解。 目前我國針對境外電商稅制主要分成兩種,第一種是B2B,境外電商銷售勞務給國內公司 ,是由國內公司在給付時辦理扣繳;第二種是B2C,境外電商銷售勞務給我國境內個人, 銷售額達到起徵點每年48萬元,境外電商就須辦理稅籍登記,並依規定申報營業稅,開立 雲端發票。 賦稅署長許慈美表示,臉書銷售對象若為營利事業,這部分沒問題,已由國內公司扣繳。 至於銷售給個人,許慈美指出,像是個人支付臉書遊戲費用等消費型態,臉書都有依規定 開發票;然而,對於以個人身分向臉書下廣告者,臉書一律認定是員工代替公司刊登廣告 ,視為B2B模式,因此並未開立發票。 賦稅署官員表示,主要癥結點在於臉書認為個人刊登廣告,多數應為公司員工,國稅局會 去釐清到底買受人是「真C」還是「假C」?若確認為個人身分(真C),依規定臉書必須 補開發票、補繳營業稅;若為「假C」,個人是代替公司刊登廣告,公司則要補辦扣繳。 至於若有查獲漏開發票或漏未扣繳情形,會不會開罰?官員表示,仍要視實際查核情形, 才能決定。 另外,中國大陸短影音平台抖音被爆疑似在台設立分公司違法經營,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昨 日要求財政部,應清查抖音逃漏稅狀況,若金融中介商協助逃漏稅,應制止、開罰,蘇建 榮承諾,會在三個月內提出報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505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3.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1503154.A.D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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