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機關團體報稅 小心四錯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1/16 09: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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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報稅 小心四錯誤 2023-01-16 00:03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EX9ryk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等機關團體在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要留意常見四種錯誤。圖/聯合 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等機關團體在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要留意常見四種錯誤,分別是誤 將承辦政府委辦業務收入,列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收入;漏報利息收入;未將股票股 利列為當年度的收入;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國外股票或基金。 https://reurl.cc/ROZr76 台北國稅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簡稱機關團體)符合規定者免納所得稅 ,常見錯誤包括:機關團體承辦政府委辦業務,取得政府給予的政府補助款,屬於銷售貨 物,或提供勞務的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所取得的收入應計入當年度收入總額,依規定徵 免所得稅。不過許多機關團體常常將承辦政府委辦業務收入,列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 收入,或誤認實報實銷未產生所得,未計入銷售貨物的收入及成本費用。 第二,機關團體將依法提撥的基金或準備金,專戶存放於金融機構,產生的利息屬銷貨或 勞務以外收入。機關團體漏報利息收入,導致漏報收入金額超過新台幣10萬元,且漏報收 入占核定全年收入比率逾10%,不符合免稅規定。 第三、機關團體獲配國內營利事業的股利收入,不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均應計入銷貨 或勞務以外收入。許多機關團體未將股票股利列為當年度收入,及計入支出比率的分母, 導致未能正確計算當年度的結餘款及支出比率。 第四、機關團體的基金及各項收入,若購買股票或基金,僅能購買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或投信公司發行的受益憑證,若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國外股票或基金,即不符合免稅 規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1328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3831614.A.C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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