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移用車輛牌照 雙方都要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2/07 09: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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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用車輛牌照 雙方都要罰 2023-02-07 00:45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電動汽機車目前免徵使用牌照稅至2025年12月31日,但若牌 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道路被查獲,移用與被移用車主均會依使用牌照稅法 處罰,提醒民眾注意。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車輛使用牌照不得移用,一旦被查獲,不 管是懸掛他車號牌還是將號牌借給他車使用,縱使已繳稅,也要按全年「應納稅額」處兩 倍罰鍰。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都是屬於移用牌照之「行為」,移用牌照是針 對所作的行為處罰,與有無繳納使用牌照稅無關聯。 官員補充,即使有繳納稅款也不能扣除;至於處罰對象是牌照被借的車主和懸掛他車牌照 車輛的車主,兩車的車主都會處罰。 稅務局表示,近期有發生電動汽機車移用牌照的行為,被查獲的納稅義務人,將會受到處 罰,因此提醒民眾勿因一時方便將車輛牌照借給其他車輛使用,也不要將其他車輛牌照懸 掛在自己的車上,以免荷包損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5390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9.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5732602.A.6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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