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生前賣地未辦移轉 應列遺產總額課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2/14 08: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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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賣地未辦移轉 應列遺產總額課稅 2023-02-13 23:42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陳先生詢問,其父親今年亡故,生前出售一筆土地,不過尚未 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國稅局說明,依《民法》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 登記,不生效力。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若死亡時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仍屬被繼承人之遺產,應按列 遺產總額課稅。 國稅局說明,甲先生今年1月以新台幣400萬元出售一筆200萬元土地給乙先生,甲先生於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死亡,該筆交易甲先生已收350萬元,尚有尾款50萬元未收。在辦 理遺產稅申報時,該筆土地應以死亡時土地公告現值200萬元列遺產價值,繼承人負有交 付乙君土地之義務,可同額列未償債務扣除200萬元。至於未收的尾款50萬元,及已收取 土地款350萬元,屬被繼承人的債權及存款,須一併計入遺產總額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691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5.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6335629.A.4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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