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售自宅享優稅 三要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2/21 09: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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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自宅享優稅 三要件 2023-02-21 00:00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ykn0XM 中區國稅局表示,出售自住房地若要享有400萬元免稅所得額,超過400萬元按最低稅率 10%課徵的租稅優惠。報系資料照 中區國稅局表示,出售自住房地若要享有400萬元免稅所得額,超過400萬元按最低稅率 10%課徵的租稅優惠,必須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 屋連續滿六年,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另外,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任 一人,在六年內就不得再適用此租稅優惠。 國稅局官員表示,房地合一2.0新制下,個人出售自住房地,若符合:一、個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二、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三、個人及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自 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即可享有出售房地400萬元免稅所得額。其中,官員說明,第三項 規定是為了避免民眾一再重複適用優惠、頻繁換屋。 中區國稅局舉例,林先生2016年2月1日購入A自住房地,成本1,500萬元,在2023年1月10 日出售,售價2,500萬元,取得、改良及移轉的費用10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10萬元。林 先生在購入A自住房地後,未有出租、供營業的情形,且辦理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A 房屋連續滿六年,因此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適用條件,可享出售房地400萬元內免稅所 得額。 國稅局說明,林先生買賣A自住房地的課稅所得額為890萬元(成交價額2,500萬元-成本 1,500萬元-費用10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10萬元)。 而應納稅額得計算方式為,課稅所得額-免稅額,超過的部分以10%稅率計算,因此林先 生應納稅額為49萬元〔(890萬元-400萬元)×10%〕。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840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9.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76941695.A.7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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