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擴大書審申報 別犯三錯誤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4/17 09: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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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書審申報 別犯三錯誤 2023-04-16 23:57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RvgRYe 企業營收淨額和非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下、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可採擴大書面審核申 報營所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企業營收淨額和非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下、且符合一定條件者,可採擴大書面審核申 報營所稅。北區國稅局表示,擴大書審常見三大錯誤樣態,包含未填寫正確行業代號、成 立多家企業分散收入及虛開發票,提醒納稅人依規定辦理,以免挨罰。 官員表示,擴大書審制度原是為簡化稽徵作業、方便中小企業報稅的便民措施,不過卻有 部分營利事業用來逃稅,國稅局緊盯常見錯誤樣態,避免刻意規避情形。 https://reurl.cc/1eElKD 圖/經濟日報提供 首先,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擴大書審實施要點規定,部分行業類別申報案件不適用擴大書 審,例如:投資有價證券;或部分行業別,僅適用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未 達1,000萬元的申報案件。 國稅局查核發現,有營利事業以錯誤行業代號申報擴大書審,隱匿真實行業,意圖用較低 純益率或規避不得適用擴大書審申報規定。 舉例而言,甲公司主要從事「不動產代銷業」,依規定如果要採擴大書審申報,必須全年 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小於1,000萬元。 但實際上,甲公司年度營收淨額超過1,000萬元,卻按「其他廣告服務」業別填報,以擴 大書審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經過國稅局蒐集課稅資料、釐清實質業務內容及調帳查核後 ,就甲公司真實業別重行核定,調增所得額195萬元。 其次,成立多家企業分散收入也是常見錯誤。官員指出,曾有單一業者,利用成立多家企 業等方式,分散收入以適用擴大書審 3,000 萬以下的規定,規避國稅局調查;最後,營 利事業也應避免虛開發票,例如:利用擴大書審企業開立發票給關係企業,作為成本費用 的憑證。 官員提醒,營利事業應依規定,正確適用擴大書審制度,如果有利用擴大書審制度規避或 逃漏稅捐的情形,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自動更正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在未 經檢舉前,可免予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019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0.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1694355.A.5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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