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屋重購退稅 留意兩要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4/19 09: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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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重購退稅 留意兩要件 2023-04-18 23:4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3OQZpj 房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重購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的自住房地,無論是「先賣後買」或是「 先買後賣」,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時間在兩年內,即可申請適用重購 退稅或扣抵稅額的優惠。不過須滿足兩條件,一、重購房屋仍維持自住;二、五年內重購 的自住房地不得出租、不得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不得移轉。 https://reurl.cc/AdlzLQ 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屬於交易稅,個人在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扣除相關成本及費用 後,轉售後有獲利就會被課徵。為了抑制炒作,房屋持有時間越短,課徵稅率越高。持有 兩年以內課稅45%、超過兩年未逾五年課稅35%、超過五年未逾十年課稅20%、超過十年課 稅15%。 高雄國稅局舉例,甲先生在2020年12月買進A房地並設籍居住,2022年9月以476萬元出售 ,房地合一應納稅額為68萬元。之後,甲先生在同年7月以730萬元買進B房地並遷入戶籍 居住。 國稅局說明,因兩處房屋甲先生均有設籍居住,無出租、無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在 重購自住B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兩年內,出售自住A房地。因此甲先生出售A房地的 應納稅額68萬元,可減除依重購價額比例計算的扣抵稅額68萬元〔68萬元×(重購價額 730萬元÷出售價額476萬元,大於1以1計算)],所以甲先生時無須繳納房地合一稅。 不過國稅局之後查到,甲先生在2022年12月偷偷將B房地出租供他人營業使用,違反重購 自住房地改作其他用途規定,因此向甲先生追繳原扣抵稅額68萬元。 官員補充,民眾適用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的優惠後,如果新屋因未成年子女就讀或擬就讀 學校,訂有應設戶籍在該學區的入學條件、本人或配偶因公務派駐國外、或原所有權人死 亡,導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戶籍在新購房屋,如果經調查房屋實際仍是自住,從寬認定未改 作其他用途,免依《所得稅法》規定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稅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0708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0.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1866003.A.2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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