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服補稅 期限內申請復查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4/20 1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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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補稅 期限內申請復查 2023-04-19 23:1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可申請延分期繳稅,不過申請復查法定期限不 會因此而展延,仍應在繳納期限屆滿隔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提醒納稅人留意自身權益。 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納稅人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若對應納稅額、應補稅額相 關處分有所不服,應在繳款書送達後,繳納期間屆滿的隔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不因申請 延分期獲准而延長。 官員舉例,甲公司收到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核定通知書,國稅局核定應補稅,繳納期限為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在期限內繳清稅款,申請延期一年繳稅 ,經國稅局核准,延長繳納期限至2023年4月15日。 國稅局官員表示,若甲公司對國稅局核定補稅額不服,希望申請復查,應在原限繳日期 2022年4月15日的隔日起算30日內申請,而非以2023年4月15日隔日為起算日。 官員提醒納稅人,應依原核定繳納期間屆滿的隔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以免因逾期申請而 不符合救濟程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0967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8.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1958565.A.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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