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服遺產核定稅額 可申請復查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年前 (2023/05/16 08: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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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遺產核定稅額 可申請復查 2023-05-15 23:4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繳納通知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在繳 款期限內,必要時可向國稅局申請延期兩個月繳納。若納稅人對核定稅額不服,則須在原 稅單繳納期間屆滿隔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國稅局說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稽徵機關送達繳納通知書後,在繳納期限前至代收稅 款的金融機構繳清稅款。但必要時,可依遺贈稅法規定,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 兩個月繳納。另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處分如有不服, 應在30日內申請復查。 國稅局舉例,繼承人甲君應納遺產稅額為70萬元,繳納期限至2023年5月10日,甲君在 2023年5月5日向國稅局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經國稅局同意展延至7月10日。 如果甲君對核定稅額不服,依規定甲君必須在原繳納期限5月10日屆滿的隔日起30日內, 即2023年6月9日前申請復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671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4195899.A.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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