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生前繼承股票股利 列入遺產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6/15 1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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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繼承股票股利 列入遺產 2023-06-14 23:33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94VkMY 國稅局。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上市櫃公司近期陸續公布股利政策,民眾若遇到親人接連離世,而有連續繼承股票情況, 要留意遺產稅計算方式。台北國稅局表示,親人生前繼承股票獲配股利、股息,尚未在前 次繼承時繳過遺產稅,仍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 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財產作為課稅標 的,而為避免同筆財產在短期內連續繼承而重複課稅,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繼承 財產,已繳過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 https://reurl.cc/94Vkgd 國稅局近期接到民眾詢問,親人生前繼承股票,其股票獲配的股利、股息是否需要列入遺 產總額申報?國稅局回應,生前繼承股票所配股利、股息應列入遺產、申報遺產稅。 國稅局舉例,林先生在2022年1月5日去世,繼承人為配偶林太太、兒子小林,國稅局核定 繼承人已繳遺產稅。 其中林先生留下第一金股票共300萬股,林太太按應繼分繼承150萬股,並在2022年8月獲 配股票股利30萬股,然而林太太不幸在2022年11月30日去世,繼承人為兒子小林。 同年12月,小林在申報母親遺產稅時,依規定,母親生前繼承來自父親的第一金股票150 萬股,這部分屬於已繳納遺產稅範圍,依規定不再計入母親遺產總額。 不過母親生前繼承股票所獲配的股票股利30萬股,由於非屬繼承時已繳納過遺產稅的財產 ,依規定仍應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遇到親人接連去世,應留意遺產稅法相關規定,釐清哪些財產已課過遺 產稅、哪些尚未課稅,以避免漏報遺產,遭到國稅局補稅處罰。 此外,國稅局提醒,繼承人要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算六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正當 理由無法如期申報,應在法定申報期限內,準備被繼承人除戶資料、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申報,延長以三個月為限。 而若有選定遺囑執行人,在申請延長期限時,還須準備合法遺囑影本,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23588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6797838.A.D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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