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私人間移轉股票 留意四樣態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6/20 11: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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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間移轉股票 留意四樣態 2023-06-19 23:1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jDvxlZ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本報系資料庫 北區國稅局表示,私人間移轉股票常見四大課稅疑問,包含買賣未簽證股票、繼承或贈與 取得股票、親屬間買賣股票、拍賣取得股票等,提醒納稅人留意,以免因不熟悉規定導致 短漏證交稅或股票無法過戶登記。 國稅局表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私人間買賣股票,若未透過證券商,而是直接 由持有人出讓給買方(如買賣未上市櫃股票)時,應以買方為證交稅代徵人。 https://reurl.cc/11GD1W 依規定代徵人應在買賣交割當日,按成交價格千分之3代徵證交稅,並在代徵次日填寫繳 款書向國庫繳納。 股票移轉會產生各種稅務問題,涵蓋證交稅、所得稅等,國稅局盤點四大常見情況。 首先,股票若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就不屬證交稅條例規範的有價證券,因此轉讓時 免課徵證交稅,不過出售股票時產生的所得就屬財產交易所得,應合併當年度所得總額申 報綜合所得稅。 其次,股票若非買賣取得,而是透過繼承或贈與取得股票,依證交稅條例規定不屬於交易 行為,免課證交稅,例如父母贈與兒女股票,就免課證交稅。 第三,若二親等以內親屬買賣股票,國稅局提醒,應保存證明文件,否則國稅局將視為贈 與行為,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兄弟之間買賣未上市股票,即使私下有簽訂買賣約定書為證,國稅局調查時 ,兄弟若無法提出已支付價款的證明,就應視為贈與,依規定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提醒,依《遺產與贈與稅法》規定,公私事業辦理贈與財產的產權移轉登記時,當 事人須提供稅務機關核發的贈與稅繳清證明、核定免稅證明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等,若 無法提供證明,股票將無法辦理移轉登記。 第四,國稅局提醒,民眾若經法院拍賣取得股票,則應依證交稅條例規定,拍定人應代徵 並繳納證交稅。 國稅局提醒,買方在代徵證交稅後,應持繳款書到金融機構繳納,超商、郵局不代收,若 未在代徵次日繳納,每超過三日會加收1%滯納金,最高加徵10%。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2463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7232961.A.7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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