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稅單合法送達 須依限繳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8/23 11: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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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合法送達 須依限繳納 2023-08-23 00:01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 /台北報導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昨(22)日表示,接獲民眾反映112年度牌照稅稅單寄到戶籍地, 因沒有人在家,稅單寄存郵局通知領取,本人也一直沒有去領,因此不知道要繳稅,之後 卻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的傳繳通知書,才知道已被移送強制執行。 稅務局說明,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郵差遞送稅單,碰到本人、同居人或受雇人都不 在的情形,可以將文書放在自治機關、警局或郵局,再兩份通知書,一份黏在門上、一份 放進信箱,通知收件人領取。此時,無論應受送達人有沒有去領取,皆會自寄存日起生效 ,稅單既已合法送達,納稅義務人如未依限繳納,稅務局將依法續行移送強制執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8753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0.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2760172.A.A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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