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囤房稅2.0建商寬限期 財政部:從嚴訂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9/05 10: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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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建商寬限期 財政部:從嚴訂定 2023-09-04 18:5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E18N90 財政部指出,參考現行已實施囤房稅縣市,除台北市寬限期1.5年外,其餘大多訂為三年 ,財政部採從嚴訂定為兩年。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陳秋雲攝影 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給予建商合理銷售期兩年,建商興建房屋持有兩年內,稅率為2% 至3.6%。財政部指出,參考現行已實施囤房稅縣市,除台北市寬限期1.5年外,其餘大多 訂為三年,財政部採從嚴訂定為兩年,目前也正在初步討論寬限期兩年內的差別稅率參考 基準,但細節尚未定案。 財政部指出,囤房稅2.0方案針對非自住住家稅率調高為2%至4.8%,而考量建商興建房屋 可增加房市供給,滿足住屋需求,因此給予兩年寬限期,建商興建房屋持有兩年內,稅率 為2%至3.6%,雖然上限稅率較低,但最低稅率仍從原本的1.5%調升到2% 財政部表示,由於購屋款項高且需考慮諸多因素,例如生活機能、上班或就學通勤時間等 ,民眾多需一段時間才能決定,應給予建商出售的合理緩衝期。 因此財政部參考各縣市現行規定,以更嚴格的標準訂定合理銷售期間為兩年,希望透過稅 率差距,鼓勵建商興建完成房屋兩年內若仍無法出售,可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 增加房屋供給。 財政部也正討論囤房稅2.0參考基準,當中就包含建商寬限期兩年內、適用稅率2%至3.6% ,如何依據持有年限來訂定稅率,例如一年內2%等區間,尚在討論中,且仍需待立法院通 過囤房稅2.0後,才會討論定案。 此外地方政府、議會若想調整建商寬限期,只能以財政部參考基準為最低標準,只能更嚴 、不能放寬,否則損失稅收,中央將不會補足。 觀察現已實施囤房稅1.0的十縣市,當中八縣市有設計建商寬限期機制,以台北市最為嚴 格,寬限期1.5年內稅率為2%,其餘寬限期多訂在三年,例如桃園市三年內未出售者為 2.4%;屏東縣則是兩年內未出售稅率1.5%。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41611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3882020.A.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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