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紅報稅財部訂問答集 針對八類獲利模式指引適用扣繳率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3/20 09:5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網紅報稅財部訂問答集 針對八類獲利模式指引適用扣繳率 2024-03-20 01:06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orGjzv 財政部長莊翠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網紅」成為時下最夯的新興行業,財政部昨(19)日表示,各國對網紅課稅,皆回歸既 有所得稅制辦理,我國初步也認為,國內稅法已足以處理網紅課稅問題,無須修法,將參 考新加坡作法,訂定網紅課稅問答集。 財政部長莊翠雲今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凍結預算專案報告,書面報告昨日出爐, 其中針對網紅課稅,報告指出,財政部在2022年委外研究,各國皆在既有稅制中處理,且 須視獲利方式、契約關係來認定課稅方式。 https://reurl.cc/G401kv 財政部對網紅課稅方式初步規劃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指出,根據研究報告,我國現行《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足以處理網紅課稅問題, 無須修法,並建議可參考新加坡做法,訂定網紅課稅問答指引,公告周知。 財政部官員表示,會審慎訂定,並兼顧法理與簡化方式,在徵納雙方有所適從,未來公告 後也會積極宣導。 這份委外研究報告,共歸納出八大類網紅獲利模式,包括「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 」、「販售周邊商品」、「通告活動」、「廣告鏈結點擊獎金」、「廣告業配」、「平台 支薪及直播打賞」及「電商導購及直播帶貨」。 所得類型的分辨對於課稅相當重要,也可能影響適用的扣繳率。 舉例而言,若所得歸類於稿費,每人每年有18萬免稅額;若歸類為執行業務所得,例如表 演人,則可依照財政部頒布的收入、費用標準來認定。 近年自媒體發達,網紅成為新興職業,更有不少專業人士跨界斜槓,成為律師網紅、醫師 YouTuber,部分有成立工作室、有些則是微型網紅,所得樣態愈來愈複雜,為降低徵納雙 方爭議,財政部將設計問答集,讓納稅人能夠清楚所得類型。 根據委託研究報告,常見的平台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初步認為可認定為權利金所得;網 紅販售周邊商品,研究初步認定應視為營利所得;若出席通告活動,則可能是薪資所得或 其他所得,依據是由廠商主導或由網紅自由發揮而定;若是網紅廣告鏈結點擊獎金收入, 則認為應歸類為其他所得。 廣告、業配也可能是薪資所得或其他所得,若廠商高度主導,則可能屬薪資所得,若網紅 有高度自主空間,則可能歸類為稿費或其他所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424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0899996.A.17F.html
文章代碼(AID): #1b-aCS5_ (tax)
文章代碼(AID): #1b-aCS5_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