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團購後再於平台銷售未開發票 國稅局會追稅並處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9/19 1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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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後再於平台銷售未開發票 國稅局會追稅並處罰 2023-09-19 10:05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6QD3EV 北稅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疫情爆發,網路交易蓬勃發展,網路團購逐漸升溫,只要找 幾位好朋友或同事透過LINE 或臉書等方式,就能揪團成立團購群組,由團購主透過與廠 商「以量制價」的方式,以較低的價格取得商品,團購主再將商品公開揭示給網友們跟團 ,網友透過留言「+1」的方式就可以購買。 北區國稅局指出,團購主可能針對不同的商品類別創設不同的團購群組,並於不同的電商 平台銷售,以規避國稅局的查核,北稅局積極研析交易型態並整合網路交易資訊流、物流 與金流等相關資料,與營業人申報資料互相勾稽比對,並運用選案系統選查可能逃漏稅的 營業人。 北稅局舉例,轄內甲商號除於知名乙社群平台開設A團購粉絲專頁銷售衣服,另於丙社群 平台開設B團購社團銷售電器用品,經北稅局查獲,甲商號同時經營A團購粉絲專頁及B團 購社團,並掌握前揭團購社團銷售商品的金流及物流資料,2022年度短漏開統一發票銷售 額合計新台幣1,518萬餘元,除補徵營業稅75萬餘元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75萬餘元罰鍰。 北稅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 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 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4491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5091094.A.E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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