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球最低稅負制 兩步驟應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09/21 09: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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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低稅負制 兩步驟應對 2023-09-20 23:2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V4joMQ 南韓、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陸續宣布將於2024或2025年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 聯合報系資料照 南韓、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陸續宣布將於2024或2025年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 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有德昨(20)日建議兩步驟迎戰,首先檢視集團適用安全港 條款情形,其次再針對無法適用的稅務轄區優先備戰,試算稅負、降低遵循成本。 徐有德表示,GloBE要求一定規模的跨國集團,在其營運的國家或地區均繳納不低於15%稅 負,未達15%部分將透過跨國課稅機制補徵。也就是說,未來實施GloBE的國家或地區皆可 要求符合條件的跨國集團提交申報文件,衡量是否應在當地繳納補充稅。 徐有德指出,為避免依循成本過高,GloBE設有過渡期三年,跨國企業應善用安全港條款 ,他也分析三種情境。 首先,當台灣母公司直接持有的海外轉投資公司所在地,無法適用過渡期安全港條款,將 須按GloBE規範,以正規方式計算該轄區當年度及往後年度有效稅率,應注意明年起GloBE 對財務報表揭露之影響。 此外,若該轄區有效稅率不足15%,是否產生補充稅款,將先視當地是否有施行合格當地 最低稅負制(QDMTT)而定,若有,則補充稅款將全數在當地繳納,無需跨國課稅;若無 ,則在台灣未實施GloBE規則前,補充稅款將分散繳納於集團其他稅務轄區,待台灣實施 GloBE後,補充稅款才會全數在台灣繳納。 第二,台灣母公司間接持有的海外轉投資公司所在地不適用安全港條款,此時應特別注意 中間層母公司所在地GloBE立法情況。台灣未實施GloBE前,中間層母公司所在地若有實施 GloBE,將可代位向有效稅率不足15%、且當地未實施QDMTT的海外轉投資公司課徵補充稅 。 第三,集團最終母公司所在地台灣有效稅率未達15%,在台灣實施QDMTT前,只能將補充稅 款分配給集團其他租稅轄區,不過台灣企業所得稅率為20%,有望主張適用避風港,在 2026年前台灣未達15%部分補充稅額,尚無需在他國繳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45381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5260920.A.8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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