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開發票漏稅額0元 仍要罰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0/17 11: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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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發票漏稅額0元 仍要罰 2023-10-17 00:16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v6p90L 發票示意圖。聯合報資料照 高雄國稅局查核皮件商陳老闆(化名)營業稅申報時,意外發現未開統一發票,金額達 200萬元,原核定該補徵營業稅10萬元,不過陳老闆累積留抵稅額超過漏稅額,雖免再另 外補稅,但漏報銷售額部分,仍遭國稅局裁罰4萬元。 高雄國稅局補充說明,裁罰主要分為「漏稅罰」及「行為罰」兩種。 漏稅罰部分,若各期累積留抵稅額大於所漏銷項稅額,沒有漏稅問題,不會因此遭罰;但 漏開統一發票就是未依規定給出憑證,行為罰仍逃不了,可處5%以下罰鍰。 依陳老闆情況,未開統一發票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未依規定給與他人憑證」,陳老闆 一年內第一次被查獲,算是初犯,國稅局按漏報銷售額200萬元處2%罰鍰4萬元。 國稅局官員解釋,所謂的「留抵稅額」,是指營業人進貨的進項稅額,超過出售時的銷項 稅額,多繳的營業稅可做為留抵稅額,等到後續實際出售時,可用來抵減營業稅。 所以營業人漏稅額若低於留抵稅額,有可能出現「漏開發票、卻沒有漏稅」的情況,可能 會有行為罰,但不用處漏稅罰。 若只是漏開或打錯發票,能補救嗎?高雄國稅局提醒,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本應誠 實開立統一發票,將發票給與買受人,營業人並據此申報繳納營業稅。 官員提醒,如果不小心漏開統一發票,只要在別人檢舉前,或稅捐稽徵機關進行抽查前, 趕緊向各地稅捐稽徵機關主動補報、補繳所漏營業稅款及加計利息,就可免予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0927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7512814.A.B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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