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欠稅人移轉財產 繳清稅款才可處分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3/10/24 09: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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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欠稅人移轉財產 繳清稅款才可處分 2023-10-24 00:40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 /台北報導 為防止欠稅人藉移轉財產,儘管欠稅申請分期繳納,但遭禁止處分財產後,須繳清稅捐或 提供擔保,始得辦理塗銷。 民眾投訴,自然人欠繳稅款已於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為何稅務局對自有土地註記的「 禁止處分」仍無法塗銷?結果導致仲介的持分土地買賣破局,心有不滿。 台中國稅局聲明,納稅義務人如欠繳應納稅捐,此時稅捐機關除了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 行外,另會再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移轉與處分納稅義務人名下 與欠稅額相當之財產。 以本案為例,該民尚有欠繳稅款50萬,與其持分自有土地評定現值相當,故遭國稅局註記 不得移轉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248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5.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98109347.A.7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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