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聞中的法律/借名登記留意稅務、法律風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月前 (2024/09/30 10: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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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的法律/借名登記留意稅務、法律風險 2024-09-30 03:06 經濟日報/ 林志翔 不動產、股票、汽車等財產經常成為「借人頭」登記的標的,而在實務上常見,在面對資 產傳承安排時,常發生想傳承的資產因當年時空背景因素而有「借名登記」狀況,傳承者 可能是借名人也可能是出名人。為使資產傳承得以順利進行,借名登記會產生什麼樣的稅 務、法律議題,值得留意,才能提早審視自身或家族是否有借名登記情況,並思考因應方 式,避免潛在風險。 「借名登記」就是將自己的財產「借」別人的「名」字來辦理登記,出借名字的人就是產 權上的所有人稱為「出名人」,向他人借名字的人就是出資取得財產實質,稱為「借名人 」,這樣的關係造成登記名義人並非實際使用或收益的所有權人。 首先來看借名登記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同意、並約定借名登記,在法律上確實有保障人民 契約自由原則,但借名登記行為仍不應違反相關法規、違反公序良俗,也就是說,借名契 約的法律效力仍須依個案及法官來判定,實務上可能產生稅務、法律上的雙重風險。 舉例來說,父親出資買房,卻將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由兒子出租並收取租金,這是基於 財務規劃,在這樣的架構下,國稅局可依據實質課稅原則核課贈與稅、所得稅。 另有一實際案例,有民眾借名買土地,經過25年從1,400萬元漲到5,500萬元,國稅局在 2014年查獲,民眾出售第三人卻未申報所得,最終判定補稅1,500萬元。 又例如,若牽涉到隱匿財產,例如公司股東東不想讓他人知道自己持股,而將股票登記在 信任的友人名下,若被判定違反公序良俗,則將無效。 若要證明借名契約有效,借名人必須舉證當時的借名契約、資金流向、實際使用情形、 借名登記的理由等,才比較可能讓法官採信。 不過,即使是有效的借名契約仍暗藏其他風險,例如,不動產返還登記須取得調解書或法 院判決書才能辦理登記; 出名人本身債務風險問題,借名登記的財產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 出名人死亡遺產問題,財產將被計入出名人的遺產;或出名人拒絕返還,或擅自出售 財產給第三人,借名契約的效力將不及於不 知情的第三人,借名人縱使舉證成功也只能 向出名人求償,無法取回原財產所有權。 借名登記經常出現借名人請求返還時,無法舉證利己事實,像是過去僅做過口頭約定,以 至於日後請求返還時發生爭議,也可能產生財產及權利歸屬不一致,而造成持有、處分甚 至是繼承時的稅務風險。 即使雙方皆同意依借名契約返還不動產,可能因為想省略地政機關登記須取得調解書或判 決書之要求,改以贈與或買賣做為移轉原因,反而須依法課贈與稅或所得稅,除此之外土 增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負亦無可免。倘若實質上並無作為登記原因之交易事實,恐觸犯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因此千萬不要以投機心態利用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以免面臨更多的稅務 、法律風險。(本文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營運長林志翔口述,記者胡順惠 採訪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25932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7662223.A.8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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