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資合夥賣房時點 牽動課稅適用規定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年前 (2024/04/07 10: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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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賣房時點 牽動課稅適用規定 2024-04-05 00:16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報導 獨資、合夥組織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的不動產,根據出售時間不同,課稅規定有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若在2021年6月30日前出售,其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應由營利 事業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 但自2021年7月1日起,也就是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因房地登記所有權人為個人,與具 獨立法人格的營利事業主體不同,應依個人課稅規定申報房地合一稅,稅率為15%至45%。 北區國稅局指出,獨資、合夥組織出售適用房地合一2.0的不動產時,應在所有權移轉登 記日次日起30日內,向戶籍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獨資經營某商號 ,2021年7月13日以1,000萬元出售於2020年間購買的房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未依 限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經國稅局查獲,於是以成交價額1,000萬元減除成本與移轉費用 ,依持有期間在兩年內、稅率45%補稅並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87839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9.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2458121.A.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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