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 南區國稅局:不課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月前 (2024/06/19 19: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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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 南區國稅局:不課贈與稅 2024-06-19 17:38 聯合報/ 記者呂俊儀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9vA15v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持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書辦理遺產分割 登記,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協議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持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書辦理遺產分割 登記,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協議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指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繼承人未依民法應繼分辦理遺產分割,分得少的人 是不是就要來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如果要繳贈與稅,還可以向法院拋棄繼承嗎? 國稅局舉例,甲君死亡時,遺有銀行存款2000萬元,繼承人為配偶及2位子女,雖然依民 法應繼分規定,3人平均分配,各自取得1/3的遺產,但子女考量其母健康狀況不佳,需要 龐大醫療費用,經協議後,母分得1500萬元以保障未來生活開銷,2位子女各分得250萬元 ,母雖取得較應繼分更多的遺產,惟屬繼承人間的協議,不因此造成繼承人相互間贈與的 問題。 南區國稅局說明,民法有關應繼分的規定,目的是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可以確定繼承人 應得的權益,如果是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配,有些繼承人取得的遺產比依民法應繼分計算 的遺產更多,民法並未予以限制。 因此,繼承人經協議所取得遺產的多寡,不用與應繼分相比較,沒有繼承人間相互為贈與 的問題,當然也不用因為擔心被課贈與稅而拋棄繼承。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我國遺產採總遺產稅制,繼承人應於繳納遺產稅後,再就稅後遺產 協議分割,繼承人以本身固有財產先行墊繳遺產稅者,應就遺產扣除該筆墊繳稅款後再行 分割,始有前述不課徵贈與稅適用。 也就是,繼承人至少應分得相當於所墊繳稅款金額的遺產,否則,將因其固有財產減少, 形同實質上對其他繼承人的贈與,即有課徵贈與稅問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4158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8795104.A.A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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