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父母名下有房屋無法列舉租金扣除額 財長:將研議調整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6/26 16: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父母名下有房屋無法列舉租金扣除額 財長:將研議調整 2024-06-26 12:09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 /台北即時報導 購屋族的新青安優惠不受限於父母名下是否有房屋,而對比租屋族的所得稅中的租金扣除 額卻有針對父母名下有房屋的話就無法列舉,立委表示這已經沒有租稅公正性,對於租金 扣除額未來是否要再進行修正,財政部長莊翠雲26日表示,這部分會再思考研議。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年輕人買不起房可以先租房,全台將近300萬戶租屋族但似乎呈 現相對更加弱勢,在現行所得稅法中,針對各項所得稅額跟扣除額中去檢視發現,房貸有 房貸自用住宅扣除額,租金也有租金扣除額,就單以所得稅額來看,相對經濟弱勢的租屋 族的扣除額比購屋族來得少,按現行的法規稅制來計算,財政部現在給予購屋族的扣除額 優惠高於租屋族。 莊翠雲說,目前購屋族的30萬是在列舉扣除額,當時訂出這個數字的時候,是利率較高的 時候,而租屋族的18萬是放在特別扣除額,且這18萬的特別扣除額是有把租金補貼排除了 。 黃珊珊表示,在租屋族與購屋族上確實有區別對待,目前的18萬特別扣除額上有必要再做 檢討,在這麼多年間,租屋的特別扣除額在24年才調整一次,這部分是有必要要檢討。 莊翠雲說明,18萬的部分是今年適用,明年開徵,當時已經做過相當充分的討論。 此外,黃珊珊也提到,新青安貸款中,父母有房子,年輕人可適用新青安貸款利率,但這 種優惠規範,換到租屋族中卻無法適用,在現行的所得稅法中,只要申報扶養父母,父母 有如果有房子就不能適用扣除額,為何同為成年人在購屋與租屋上卻有著極大的不同,扶 養義務大家都一樣,如果爸媽住在老家名下有房屋,在台北工作的租屋族卻無法適用租金 扣除額,這樣的稅制規範公平嗎?財政部是否需要檢討。 莊翠雲說,因為是同一個申報戶,因此不適用扣除額。當初在訂這個條文的時候是有考慮 過,對於未來在租屋族租金扣除額部分也會再來研議思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5555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9390732.A.549.html
文章代碼(AID): #1cUz8CL9 (tax)
文章代碼(AID): #1cUz8CL9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