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簽訂政府電子契約 課印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月前 (2024/06/28 09: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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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政府電子契約 課印花稅 2024-06-28 01:18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得標廠商在決標後,在政府電子採購網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政府 採購電子契約,仍屬我國境內書立的憑證,應依規定課徵印花稅。 行政院工程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置「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電子契約 雖為無形體契約,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政府機關與得標廠商簽訂的電子契約與紙本契 約同屬於正式文件,法律效力相同,該電子契約若屬承攬契約及買賣動產契約,得標廠商 仍應依印花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得標廠商依電子採購網機制簽訂電子契約,如採實貼印花稅票方式完成納稅義務,應列印 電子契約以貼用印花稅票;稅額巨大者,可請稽徵機關開立繳款書繳納;公私營事業組織 可報經地方稅務局核准後採彙總繳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5964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9539634.A.F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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