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債券ETF證交稅 再停徵十年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月前 (2024/07/27 10:1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債券ETF證交稅 再停徵十年 2024-07-27 00:00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 /台北報導 金融總會昨(26)日提出2024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業者期盼主管機關能研議金融科技執照 ,同時提出繼續停徵債券ETF的證交稅,期間為十年;換言之,在現行停徵期2026年底屆 期後,希望繼續停徵十年、也就是從2027年元旦起至2036年底為止。 金融建言白皮書綜合各金融業公會、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金融科技創新園區等等 重要金融相關單位,提出的各項建言,每年都受到外界注目,因牽動金融業未來新業務發 展。 昨日曝光的2024年金融建言白皮書期中報告,出現業者提出增訂「金融科技執照」,篩選 符合實驗新創的合格業者,並更能有效幫助業者在金融創新實驗後,可推展金融科技業務 。 業者解釋,金融業屬高度監理行業,但目前「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中,並沒有 針對實驗申請人要求資本額、人員配置等等,導致實務上,面臨實驗結束後,新創業者要 申請相關業務或是限制性執照時,必須再募資以符合申請金融執照所需的資本額要求,出 現中間無法營運獲利等窘境。 業者提議,參考瑞士2019年新增金融科技執照國外前例,修訂「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 條例」,增訂發放過渡性質的「金融科技執照」,業者符合內控或條件下可以申請許可, 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可以新增或調整業務種類。 業者也建議,可設具配套機制的管理門檻,新創業者取得執照屆滿三年,若交易或曝險金 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必須在十天內向主管機關提出營運狀況、三個月內提出一般金融業 務執照申請,如果申請未獲許可,則必須接受輔導退場。 第二,拉長債券型ETF(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暫停課徵證交稅時間。金融業者建議,可 以從原訂2026年12月31日止,再延長到2036年底為止,將有利逾2.36兆債券ETF規模再壯 大。業者認為,基於十年足以涵蓋一個完整景氣循環週期,建議施行免徵證交稅期間涵蓋 完整周期,也因此設定2027年元旦起至2036年年底為止。 為促進國內上市櫃債券ETF發展,依證交稅條例規定,自2017年元旦起至2026年底,暫停 課徵債券型ETF的證交稅,成功推展逾七年半的債券ETF發展。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2184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2046207.A.F0E.html
文章代碼(AID): #1cf5R_yE (tax)
文章代碼(AID): #1cf5R_yE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