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售共有地 留意適用稅制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月前 (2024/08/05 10: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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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共有地 留意適用稅制 2024-08-05 01:43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原與他人共有土地,經法院裁定變價分割、取得更多持分土 地後,往後出售時,應分別按照不同取得時間,判斷應適用房地交易舊制課稅或房地合一 新制課稅。 取得日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在2016年1月1日後則應課徵房地 合一稅。 例如,甲君2015年1月取得A房地持分四分之一,後因共有人向法院訴請分割共有物,法院 裁定變價分割,甲君參與應買,取得A房地其餘四分之三持分,並在2023年1月領得權利移 轉證書。 甲君隨後在2024年5月出售A房地,原權利範圍(持分四分之一)應適用舊制,也就是應在 2025年5月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稅;之後取得的四分之三部分 ,應適用房地合一稅,應在完成過戶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1398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0.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2823549.A.D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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