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私地取得停車場證 享優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3天前 (2024/09/18 09: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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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地取得停車場證 享優稅 2024-09-18 00:5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台中市稅務局提醒,私有地上興建停車場供民眾使用,只要取得交通主管機關核發的停車 場登記證,納稅人可在今年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可按千分之10優惠稅率課徵地 價稅,若逾期申請,要從申請的次年起才能適用。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停車場用地已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停車場登記證核准設置年 限屆滿,須重新申請換發新的停車場登記證,今年可在9月23日前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經審查核准後,即可繼續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不過,依照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設置之臨時路外停車場者,非屬行政院核定範圍,不適用 特別稅率,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價稅採累進稅率,共分成六級,課徵稅率從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 稅務局提醒,適用特別稅率的用地,當適用特別稅率的原因、事實消減時,應自原因、事 實消滅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地價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23379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8.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6623185.A.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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