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數位牧民在台逾90日 要報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月前 (2024/09/26 08: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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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牧民在台逾90日 要報稅 2024-09-26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7dnQ31 數位牧民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超過90天者,依《所得稅法》規定,因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 而自境外雇主取得報酬,屬我國來源所得,仍應依規定報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數位牧民」注意,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25)日提醒,外僑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在我國 境內居留合計超過90天者,依《所得稅法》規定,因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自境外雇主取 得報酬,屬我國來源所得,仍應依規定報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副局長李志忠表示,隨著行動裝置載具的興盛,數位遊牧族群受僱國外 公司,帶著筆電環遊世界,一邊旅行一邊上班,對產業也是收入來源,若來到台灣「遊牧 」期間提供勞務,像是從事商務活動、市場調查、技術服務及管理服務等,累計達90天就 要報繳台灣所得稅。 實務上,外僑人士來台遊牧辦公,經常誤以為境外雇主給付的勞務報酬,非屬我國來源所 得,而未辦理所得稅申報或誤申報為海外所得,導致不小心違規。 李志忠舉例,外籍人士A君受雇於B國公司,2022年經公司外派來台從事專門技術工作,當 年度在台居留超過300天,薪資所得雖是由B國公司直接撥入其B國銀行帳戶,以為薪資非 台灣所得來源,而未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 李志忠解釋,以此案例來看,由於我國與B國簽有租稅協定,國稅局透過資訊交換方式獲 悉B國公司2022年給付A君薪資所得400萬元,據此核定補稅68.1萬元,並處以罰鍰。 據了解,目前我國有簽租稅協定且能進行稅務資訊交換(CRS)的國家有三個,包括日本 、澳洲、英國。 李志忠提醒,外僑在台居留超過90天,居留期間若有取自境外雇主給付的中華民國來源所 得者,應自行向居留地國稅局辦理綜所稅申報,如有短漏報或未申報情事,稽徵機關除依 規定補徵稅額外,並將處以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2512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7312230.A.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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