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司提供社宅出租 不得放棄租金免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月前 (2024/10/07 10: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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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社宅出租 不得放棄租金免稅 2024-10-07 00:44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RemljD 公司提供社宅出租,不得放棄租金免稅。 聯合報系資料照 營利事業提供社會住宅出租服務收取的租金收入,依住宅法第22第3項規定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免徵營業稅之租金收入」並非營業稅法內所規定的免稅項目, 因此也無法適用放棄免稅的規定。 中區國稅局分享轄內案例,甲公司參加市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提供社會住宅出租 服務所收取的租金收入,符合住宅法規定的「免徵營業稅」項目。但甲公司在評估後,主 動行文向財政部申請放棄適用免稅規定。 財部主張,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設立之營利事業,不符合營業稅法內所稱的「社會福利團體 」、「社會福利機構」或「勞工團體」等非營利事業,而且將參加社宅包租代管計畫,也 不符合提供社會福利勞務,因此無法用同法規定放棄免徵營業稅申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27429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28267072.A.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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