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實體店面試營運 要設稅籍
實體店面試營運 要設稅籍
2024-11-05 23:50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商家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即使只是試營運,都要在開業前辦妥稅
籍登記;若僅由網路銷售,當月銷售貨物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未達4萬元,則可免予登記
。
高雄國稅局說明,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在開始營
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換句話說,設有實體店面營業時,不論是否屬
試營運,都應在開始「營業前」辦妥稅籍登記。
若未辦理稅籍登記就開始營業,將可能遭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有漏稅者
,除了追繳稅款外,亦將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不可不慎。
不過若僅透過網路銷售,規定則有所不同,國稅局說明,民眾未開設實體店面,透過網路
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貨物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未達4萬元起徵點時,可暫時免向國
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當網路賣家銷售額達起徵點時,應立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此外若每月銷售額超過20
萬元,或依其營業性質、業別或規模,經稅局認定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國稅局將核定其
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4025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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