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累虧未補 不得捐政治獻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4/11/12 10: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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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虧未補 不得捐政治獻金 2024-11-12 00:14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34dnkO 新台幣。 聯合報系資料照 企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的政治獻金,可在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 或損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昨(11)日提醒,營利事業若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 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不少營利事業藉由捐贈政治獻金來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表達支持,捐款金額也會 在申報營所稅時列為費用或損失。 依《政治獻金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 參選人之捐贈,可在申報營所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可減除金額不可超過所得額 10%,且其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國稅局提醒,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營利事業前一年度財報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 不得捐政治獻金。 舉例來說,甲公司2023年對某政黨捐贈政治獻金20萬元,並列報捐贈費用,但國稅局查到 ,甲公司2022年有累積虧損100萬元且尚未彌補,符合不得捐贈政治獻金的條件,因此依 規定剔除捐贈費用20萬元。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若有政治獻金捐贈,應留意前一年度資產負債表累積盈虧項目,若 有累積虧損則不得列報為捐贈費用。 除了營利事業,個人若有捐贈政治獻金,也可申報綜所稅的捐贈扣除額,不過也同樣受到 政治獻金法規範。依規定,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參選人的捐贈,每一申報戶可扣除總 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的20%,捐贈總額則不得超過20萬;如是對同一 擬參選人之捐贈,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申報政治獻金相關費用或扣除額,應留意限額及相關規定,以免遭剔 除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5320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7.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1379441.A.F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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