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法溢繳 不得請求退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1年前 (2024/12/03 11: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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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溢繳 不得請求退稅 2024-12-03 00:3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納稅人多繳稅、稅局應該退還,但雲林稅務局提醒,若納稅人違法在先,像是買賣不實發 票、虛增營業額向銀行詐貸等,為了事後申請退稅,而故意多繳稅款,就不能請求返還。 雲林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人民如因法令錯誤、認定事實錯誤或其他原因 ,造成溢繳稅款,可在繳納後十年內申請退還,並加計利息;若因政府機關錯誤導致多繳 稅,退稅時效則延長至15年。 不過稅務局強調,當納稅人明知自己沒有繳稅義務,卻為了事後申請退稅而溢繳稅款,該 行為就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也不應享有退稅權利。 舉例來說,有些人可能會進行不實發票買賣、虛報營業額以詐取銀行貸款,或將營造業登 記證交給他人用來不法投標開立發票等。 稅務局指出,這些行為明顯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若允許這些人事後申請退稅,無疑 是鼓勵不法行為,破壞租稅公平正義,為避免這種情況,稅捐稽徵法設有排除條款,這類 不法繳稅情形,納稅人無法要求退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避免不當稅務規劃,否則可能得不償失,甚至面臨法律責任。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9926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3197310.A.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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