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資遣費超過免稅額 要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火柴)時間2周前 (2024/12/09 11: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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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超過免稅額 要稅 2024-12-09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lNe6mE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領取資遣費屬「退職所得」,按領取方式是一次領、分次領 ,適用不同的免稅額度,超過免稅額就須課徵綜所稅。 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領取資遣費屬「退職所得」,按領取方式是一次領、分次領 ,適用不同的免稅額度,超過免稅額就須課徵綜所稅。若公司未訂定離職金辦法,國稅局 會依實情來實質認定資遣費,並依規定計算免稅額。 台北國稅局分享案例,陳先生(化名)申報2022年綜所稅時,遭國稅局核定補稅,因國稅 局發現他因資遣離開前公司時,公司給了一筆「獎金補助款」250萬元,國稅局認為應全 數併入薪資,核定總薪資所得約400萬元。 陳先生向納保官求助,並提供離職時領取給付相關資料,經過國稅局跨單位討論,發現陳 先生前公司未訂定員工發放離職金相關辦法,導致這筆費用在給付時,名目上變成獎金補 助款,實質上卻是資遣費,國稅局衡酌經濟意義後,認定這筆爭議款項應屬於資遣費,也 就是退職所得的一種。 國稅局輔導陳先生的前公司更正原申報的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並依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課稅 規定,按照陳先生退職服務年資,計算定額免稅金額。 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公告最新2025年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2026年5月申報時適用, 相關免稅額與2024年標準相同。 若為一次領取退職所得,領取總額在19.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如超過19.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未達39.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部分,以半 數為所得額;如超過39.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若分期領取退職所得,則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5.9萬元後餘額為所得額。 財政部表示,扣繳單位必須依據最新規定核算員工退職所得,並就該員工所領取退職給付 額減除定額免稅部分,據以填報為扣繳憑單的所得總額,納稅人則應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 列報退職所得,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1243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33713654.A.8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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